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流程及资料清单(含图示) 序号 申 报 资 料 清 单 1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2 产品配方(INCI形式**成份表) 3 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4 产品中可能存在*风险物质的有关*性评估材料(根据配方由甲方提供) 5 如成分中有植物提取物,需国外厂商提供成分中植物提取物是否有农药残留的证明 6 产品质量标准(生产企业内控标准) 7 经药监局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检验机构出具) 8 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9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并已经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10 关于“疯牛病”有关问题的承诺书 11 授权书及接受授权书 12 境内责任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13 产品的工艺简述及简图 14 另附未启封的检测样品 15 凡宣称为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或婴儿使用的产品,应当提供基于*性考虑的配方设计原则 (含配方整体分析报告)、原料的选择原则和要求、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内容的资料 16 如委托生产,应提供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书 17 加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或符合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法规要求的化妆品 生产资质证明文件;